辽宁实现村居评理说事点全覆盖
近年来,辽宁省不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通过构建覆盖全省的四级联动调解网络,有效提升了社会矛盾前端治理效能。
在村级层面,辽宁省建立了完善的调解工作体系。依托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了"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行政村、社区全覆盖。这一创新举措充分发挥了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成为收集民意、化解邻里矛盾的前沿阵地。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村级调解工作站共成功调处各类纠纷14.1万余件。
乡级层面建立了标准化的矛盾调处平台。全省依托司法所建设了1354个"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并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担任中心主任。同时,培育发展了1670个具有特色的个人调解工作室。这些平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确保大量矛盾纠纷能够在乡镇及以下层级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县级层面注重科技赋能和专业支撑。通过建设100个标准化县级人民调解中心,并搭建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远程视频调解系统,突破了地域限制,实现了跨层级、跨区域调解服务。同时,建立了省市县三级人民调解专家库,为处理复杂疑难纠纷提供专业化解决方案,形成了多方参与、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
市级层面突出行业特色,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通过建设市级人民调解中心,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在全省建立了1200余个相关调解组织,涵盖了20多个重点行业领域。同时,不断深化调解机制衔接,在"诉调""访调""警调"对接上形成有效合力,使人民调解这一基层矛盾化解的前沿防线更加牢固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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