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社厅近日发布《陕西省职称评审监管办法》,对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管。

该办法规定,将对参与职称评审的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审核机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监督。同时,重点规范评审专家及其管理部门的行为。

陕西各级人社部门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通过随机抽查、定期巡查、重点督查等多种方式,并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管。

办法明确要求建立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材料时需签署个人承诺书,若发现虚假信息或违规行为,将被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此外,相关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职称评审。

在评审环节,评审委员会擅自扩大评审范围或违规受理委托评审的,其评审结果将被视为无效。同时,所有评审专家需签订承诺书,违反规定者将被取消评审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处理。

陕西省人社厅表示,将定期汇总各市(区)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反馈的职称评审失信信息,并纳入全省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将实施联合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