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7月31日,全区职工已为民族团结一家亲结亲对象代缴城乡居民医保及长期护理保险费用达17.54万人次,总金额6367.31万元。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机制允许参保职工通过授权方式,将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参保的配偶、父母或子女等近亲属的相关费用。2024年5月起,新疆进一步扩大政策范围,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为结亲对象及其家属代缴居民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费用。

据医疗保障局负责人介绍,该政策旨在加强民族团结,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自实施以来,参保人数稳步增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成效显著,有效提升了各族群众的保障水平。

未来,自治区将继续跟踪监测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效果,优化待遇保障措施,努力为民众提供更多实惠和便利,进一步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