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在“十四五”期间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系统性的治理措施,全省安全生产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和解决问题的总目标,青海实施了源头、责任、科技、素质和科普五方面的综合施策,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型,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

在源头治理方面,青海省制定并实施了《青海省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民用醇基燃料、电化学储能电站等新兴领域的监管职责。同时,汇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大规模宣讲解读活动,覆盖人次达29.6万。通过这些措施,企业自查发现隐患的比例显著提升,从不足25%提高至48.3%,推动了企业从被动遵守转向主动管理。

在责任落实方面,青海省针对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开展了全链条的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措施包括更新改造燃气管道300余千米,强化高层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管理,并在6000余栋建筑中安装了电动自行车电梯阻止系统。这些举措有效降低了相关领域的安全事故,其中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较整治前下降58.6%,动火作业火灾事故下降40%。同时,青海省建立了安全生产巡查机制,通过常态化巡查、警示约谈等手段,进一步压实了各地各部门的安全责任。

科技赋能是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支撑。针对青海省地域广阔、监管力量分布不均的特点,“科技兴安”战略被有效实施。38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6处煤矿和42座尾矿库实现了安全风险在线监测的全覆盖。通过推进高危行业的机械化和自动化升级,青海省在煤矿领域实现了智能化开采,在化工园区建立了封闭化管理与智能化管控平台,显著提升了本质安全水平。

素质提升和科普宣传同步推进。青海省出台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分层次、分类别地对危险化学品、矿山和旅游等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树立了44家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落实激励政策。通过“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以汉藏双语宣传片、入户宣讲等形式开展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受众达180万人次。特别针对农牧区群众,制作并分发藏语宣传材料,有效提升了他们的安全意识。此外,青海省还完善了举报奖励制度,企业内部兑现举报奖励416万元,充分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管理。